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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安縣東揚礦業有限公司響水槽磷礦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时间:2018-05-10 根據《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管理辦法》,遠安縣東揚礦業有限公司于2018年04月10日在遠安縣東揚礦業有限公司會議室主持召開了遠安縣東揚礦業有限公司響水槽磷礦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會議。參加會議的建設單位遠安縣東揚礦業有限公司、驗收報告評估單位湖北景深安全技術有限公司,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編制、監測、施工單位的代表,會議成立了驗收組(名單附后)。 驗收組及與會代表抽查了工程現場,查閱了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技術資料,聽取了建設、水土保持方案編制、監測、驗收報告評估等單位關于水土保持設施自驗情況、水土保持方案編制、主體初步設計、水土保持監測、監理工作情況和技術評估情況的匯報,經質詢、討論,形成了遠安縣東揚礦業有限公司響水槽磷礦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意見。 (一)項目概況 遠安縣東揚礦業有限公司響水槽磷礦位于湖北省宜昌市遠安縣境內,隸屬遠安縣嫘祖鎮(原荷花鎮)鹽池河村管轄,在遠安縣城西北方向,直距約37km。地理位置東經: 111°16′40″~111°18′36″,北緯:31°10′24″~31°12′40″。樟村坪——殷家溝——分水縣級公路從礦區內穿過,并在分水與宜(昌)——保(康)省級公路相通,距宜昌市城區83km,距遠安縣城50km,交通較為便利。采礦規模為50萬t/a,礦山服務年限為7.7年。項目建設組成包括巷道開拓、主工業場地、輔助工業場地和廢石堆場,礦區總面積3.3911km2,其中洞外面積4.37hm2,開采標高為+320m~+75m。 本項目總投資8000萬元。工程實際總挖方為27.22萬m3,填方26.52萬m3,棄方0.7萬m3,全部為永久棄渣。工程總占地面積4.37hm2,其中永久占地2.01 hm2,臨時占地2.36 hm2。 工程施工工期為2013年10月至2017年7月,總工期42個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復情況 2013年12月2日,遠安縣水利水電局以《關于遠安縣東揚礦業有限公司響水槽磷礦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批復》(遠水電函[2013]63號)批復了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核定水土保持措施總投資95.35萬元,水土保持補償費3.63萬元。 (三)水土保持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情況 無 (四)水土保持監測情況 2013年12月至項目驗收,建設單位自行開展了水土保持監測,編制了《遠安縣東揚礦業有限公司響水槽磷礦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根據監測結果工程建設過程中產生水土流失總量為14.98t,其中,工程施工期11.27t,自然恢復期3.71t,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建設期間,在各防治分區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總體適宜,水土保持工程布局基本合理。施工期因工程建設活動產生了新的水土流失,但通過采取各類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臨時措施,工程建設造成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并取得了較好的生態效益。 本工程通過實施水土保持措施,項目擾動土地整治率為95.7%,水土流失治理度為95.7%,流失控制比為1.0,攔渣率為96%,林草植被恢復率為98.82%,林草覆蓋率為41.9%。本工程六項防治指標均達到水保方案中確定的防治目標。 (五)驗收報告編制情況和主要結論 2018年3月,湖北景深安全技術公司編制完成了遠安縣東揚礦業有限公司響水槽磷礦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總結報告。驗收組認為本工程: 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結論為:建設單位依法編報了水土保持 方案,開展了水土保持后續設計、監理、監測工作,依法繳納了水土保持補償費,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 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實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可行;水土流失防治任務完成,水土保持措施的設計、實施符合水土保持有關規范要求;水土流失防治目標總體實現;水土保持后續管理、維護責任落實;項目水土保持設施具備驗收條件。 (六)驗收結論 遠安縣東揚礦業有限公司響水槽磷礦實施過程中認真落實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復文件要求較好的完成了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任務,水土流失防治指標達到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目標值,符合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條件,同意該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通過驗收。 (七)后續管護要求 加強水土保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保證水土保持功能的正常發揮。加強部分區域的植物措施管護,提高植被的生產質量,使裸露地表能恢復植被,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對于項目區內堵塞的排水溝,應及時疏通,以減少項目區的水土流失。在工程投入運行后將繼續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虛心聽取有關專家的指導意見,加強對水土保持設施的日常管理與維護,確保水土保持功能的正常發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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