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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磷礦江家墩礦區西礦段30萬噸/年磷礦采礦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意見时间:2018-05-03 2018年4月27日,湖北宜化江家墩礦業有限公司在宜昌市夷陵區董家河村主持召開了湖北省宜昌磷礦江家墩礦區西礦段30萬噸/年磷礦采礦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評審會,會議邀請了宜昌市環保專家庫中三名專家組成驗收組(驗收組名單附后),對江家墩礦區西礦段30萬噸/年磷礦采礦建設項目進行了現場檢查,參加驗收的單位有湖北宜化江家墩礦業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湖北景深安全技術有限公司(調查單位)等單位代表共9人。驗收組現場檢查了該項目環保設施的建設與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環境保護執行情況的匯報和驗收調查單位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的匯報,審閱并核實了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形成如下驗收現場檢查意見: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位于宜昌市夷陵區樟村坪鎮董家河村,礦區面積1.136km2,年采礦規模為30萬噸,服務周期為24年。項目總投資14583萬元,環保實際投資813萬元,占全部工程總投資的5.57%。 項目于2011年委托武漢工程大學編制了《湖北宜化江家墩礦業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磷礦江家墩礦區西礦段30萬噸/年磷礦采礦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12年1月,湖北省環境保護廳以鄂環函〔2012〕54號《湖北宜化江家墩礦業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磷礦江家墩礦區西礦段30萬噸/年磷礦采礦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對項目環評進行了確認,同意項目建設。該項目開工時間為2012年3月,項目竣工時間為2017年12月。 二、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該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基本落實環評及批復的各項環保措施。公司建立了環保管理機構,并制訂了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及應急預案。 三、驗收調查結果 1、驗收工況 驗收監測期間,本工程生產正常、穩定,環保設施運行正常,生產負荷為82.6%,滿足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對工況“必須達到設計生產能力負荷的75%以上”的要求。 2、調查結果 (1)生態環境影響調查 本工程為地下開采,對生態環境影響主要集中在地面工程對原有地表的擾動和破壞。經現場踏勘,本項目工業場地、礦石堆場和生活區周邊植被恢復情況較好,植被覆蓋率較高,無裸露土地。此外,項目建成后未設置廢石臨時堆場,減少了工程占地和植被破壞。 建設單位在工業場地臨近肖家河側修建有河堤和擋土墻,在工業場地臨近山體側均進行了錨噴支護,可有效較少水土流失,且本項目已于2017年通過了宜昌市水利局組織的水土保持驗收。因此,項目運行期間對生態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影響調查 礦山試運行期間,通過在礦倉設置噴霧加濕、工業場地設置防塵網和限制礦區運輸車輛車速等措施后,工業場地和運輸道路揚塵得到有效的抑制,礦區工業場地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最大值低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的要求。且敏感點環境空氣中各項檢查指標均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二級標準限值要求。因此,本項目建設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3)水環境影響調查 生產廢水(礦坑涌水)經670中段二級混凝沉淀池處理后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一級標準限值要求,達標排入肖家河。 項目830生活區和870生活區生活污水經一體化污水處理裝置處理后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用水水質標準》(GB/T 1892-2002)中綠化用水標準,用于綠化灌溉,不外排。 通過對肖家河地表水監測,肖家河各監測斷面水質各項監測結果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Ⅲ類標準限值要求,項目建設運行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此外,通過對礦井涌水進行監測,各項監測結果均能滿足本《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1993)Ⅲ類標準,同時也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Ⅲ類標準。因此,地下水水質總體較好,礦山采礦對地下水水質影響較小。 (4)聲環境影響調查 通過對本工程工業場地的廠界晝間噪聲,監測結果表明晝間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1類標準限值的要求。同時,通過對環境保護目標晝間噪聲監測,監測結果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中1類標準。因此,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5)固體環境影響調查 項目運行期廢石通過充填站全部用于井下充填,廢油收集后委托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劑廠處理,生活垃圾委托董家河村村委會進行清運處置,固體廢物零排放。 3、環境管理 建設單位成立了礦區環保管理小組,并設有環保辦公室,編制了《生活污水處理設備管理制度》、《生活污水處理設備操作規程》等管理文件,同時編制了《生活污水運行記錄》、《一體化生活污水點檢記錄》等記錄表格,并安排專人負責設備的運行管理,確保污水處理設備能夠長期穩定運行。 4、環境風險事故防范措施 建設單位編制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安全救援預案,并成立應急救援小組。 5、公眾意見 100%的公眾對該公司的環境保護工作滿意或比較滿意。 四、驗收要求和建議 (一)建設單位 1、完善項目830工業場地雨水收集、截排水工程建設,減少830工業場地水土流失; 2、加強項目2套微動力污水處理設施、污水收集系統管理,確保項目生活廢水長期穩定達標。優化廢水利用方式。 (二)驗收調查單位 1、充實項目建設期生態保護措施落實情況調查,明確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完成結果; 2、按照項目環境驗收監測的有關要求,核實環境質量調查、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 3、進一步規范企業自主驗收調查報告編寫。 五、驗收結論 該項目環境保護手續齊全,落實了環評及批復中規定的各項環保措施,符合國家環境保護部國環規環評〔2017〕4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竣工驗收要求。在完善驗收報告書后,項目符合竣工環保驗收條件,驗收組同意通過環保驗收。
湖北省宜昌磷礦江家墩礦區西礦段30萬噸/年磷礦采礦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組 2018年0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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